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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发明专利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10 来源: 作者:

 

各市知识产权局、专幂lJ局(处、办):
  我省实施发明专利资助已两年。两年来,各市专利管理机关积极组织、认真落实,为我省发明专利权人获取专利资助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全省发明专利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决定对这项工作的内容作进一步明确和改进,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市专利管理机关负责受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资助申请,并负责审核和集中申报所受理的专利资助申请。
  审核申请人出示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职务发明单位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的为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或社会团体、组织的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非职务发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对于申请人持省外个人身份证的申请,相关的证明材料还应包括:申请人本市经常居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一项专利有二个以上专利权人的申请,相关的证明材料还应包括:申请人以外其他专利权人的申请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表中申请人填写栏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注意表头必须有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审核后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集中每年度审核通过的专利资助申请,填写年度汇总明细表,连同申请表一式两份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申报至省知识产权局。年度汇总明细表应当以纸件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供。
  二、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各市专利管理机关集中申报的专利资助申请进行审批。
  三、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审批国外专利资助申请。
  四、专利资助资金的申报时间由原来每年二次改为每年一次集中申报。从2005年开始,各市专利管理机关集中申报专利资助申请的时间为:每年1 0月1 0日~1 O月20日。下一年度专利资助申请的受理从当年10月10日起至下一年10月10日止。
  五、《安徽省专利资助申请表》和《专利资助申请项目汇总明细表》已作修改,使用时请在我局网站上下载(网址:www.ahipo.org.cn)。原表格停止使用。
      六、具体问题,请与我局法律部联系。
  联系电话:0551—261 971 7
  电子信箱:law@ahipo.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专利资助申请表.doc        
         2、专利资助申请项目汇总明细表.doc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200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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