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台简介平台新闻协作共享资源信息知识辞典在线服务互动中心
  现在位置:首 页-常见问题
合肥市科学仪器拥有单位参与协作共用享有什么权利
发布日期:2007/09/06 作者:

协作共用仪器设施拥有单位享有以下的权利:

     1、对按照合肥市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外服务实行价格优惠的部分,有权获得合肥市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专项资金的补贴;

     2、根据协作共用工资绩效获得相应的奖励经费;

     3、使用协作共用仪器设施,申请享受团体会员优惠补贴;

     4、申请享受协作共用仪器设施升级改造补贴;

     5、申请享受协作共用仪器设施更新、添置补贴;

     6、参加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等。

合肥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 主办 紫光软件 维护 科技呼叫中心:0551-536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