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技术市场管理监督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研究对其扶持和引导的具体措施。科技部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决定对全国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现状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现将调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市科技局应按照科技部调查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填报。
二、各市科技局对所辖区内的技术市场机构进行调查并统计汇总并同时提交本市常设技术市场交易机构(包括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发展情况的总体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各类机构的运行情况,特色与模式,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常设技术交易机构及技术产权交易机构未来发展方向的认识等。
三、请各市科技局于2007年11月15日前将汇总后的技术市场调查表(综1、2、3表,基1、2、3、4表)、总体报告及相关机构通讯录以电子邮件和邮寄至安徽省科技厅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合肥市巢湖路287号 邮编:230001
联 系 人: 竺 坚 电话:0551-2644232
E-mail: zhujian@ahinfo.gov.cn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科学技术部
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文件
国科市字[2007]11号
关于开展全国技术市场管理及相关机构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技术市场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配合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的实施和科技部近期开展的科技重大专题调研工作,我中心决定对全国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现状进行一次全面调查,以便掌握技术市场发展的最新情况和动态,进一步加强技术市场管理监督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研究新时期下各类常设技术交易机构的发展方向、政府加强对其扶持和引导的具体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调查重点由两部分组成:
全国技术市场管理机构(科技部门)现状调查表(综1表)和全国技术市场相关机构现状调查表(综2、3表)。
相关机构包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常设技术交易机构、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内容涉及机构性质、人员、培训、法规、经费、经营条件、经营状况、主要业务情况等。
二、附件中基1、2、3、4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技术市场管理部门分别下发辖区内的市、县技术市场管理部门及相关机构填报。
三、此次调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技术市场管理部门对所辖区内的技术市场机构进行调查并统计汇总。同时,在调查基础上,形成区域内常设技术市场交易机构(包括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发展情况的总体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各类机构的运行情况,特色与模式,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全国常设技术交易机构及技术产权交易机构未来发展方向的认识等。
四、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技术市场管理部门于2007年11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技术市场调查表(综1、2、3表,基3、4表)、总体报告及相关机构通讯录以电子邮件发至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技术市场管理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邮 编:100045
联 系 人:陈 彦 张 玢 陈 晴
电 话:010-68510602 68511567
传 真:010-68511560
Email: scc@ctp.gov.cn
附件: 1. 2007年全国技术市场管理机构现状调查表(综合表) (包含3个表)
2. 2007年全国技术市场管理机构现状调查表(基础表) (包含4个表)
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