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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办理程序
发布日期:2007/09/20 来源: 作者: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办理程序
  2006年07月20日
   
  一、申请企业填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审批表”、“高新技术项目(产品)认定审批表”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报高新区经济局初审;
  二、由合肥高新区经济局报合肥市科技局审查批准。

 

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交材料

  一、填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审批表”、“高新技术项目(产品)认定审批表
  二、提交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综合申报材料,内容包括:
  (1)企业基本概况
  (2)主要项目(产品)介绍
  (3)主要项目(产品)技术指标分析
  (4)企业上年度经营情况,包括: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综合与总收入的百分比、研发投入情况
  (5)人员情况(科技人员占全体职工的百分比,研发人员占全体职工的百分比)
  (6)企业知识产权、项目鉴定及获奖情况
  (7)项目(产品)市场开发情况
  (8)企业近5年发展计划(包括:经济指标、拟开发项目、产品等)
  (9)“四技服务”型企业需提交技术合同。
  三、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入区批文
  (2)营业执照副本
  (3)国、地税登记副本
  (4)上一年度的经会(审)计财务报表(新办企业需提供验资报告)
  (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特殊行业需提交产品生产许可证
  (7)近5年内的市级以上部门的鉴定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新产品、新技术证书;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科技成果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利证书等
  (8)科技人员学历、职称证明
  (9)产品说明书
  (10)非自行研制的高新技术产品(项目)需提交该项目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4份,报高新区经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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