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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签订2008年度第一批创新基金项目合同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8/26 来源: 作者:
 

各有关单位:

2008年8月13日,科技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2008年度支持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并于当日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网站上发布了公告。为了做好本批项目的合同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创新基金项目合同是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合同签订的全过程要求确保其严肃性和完整性。每份完整的创新基金合同均应由甲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乙方(项目承担单位)、丙方(项目组织单位)逐一认可每项条款及内容,并签字(或印章)及加盖单位公章,方能正式生效。

2、本批合同将通过“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进行网络签订工作,并要求确保电子版本合同与打印纸质合同内容及版本一致,具体合同签署流程见附件。

3、本次合同的网络签订工作从2008年8月25日开始,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2008年9月6日前将电子版合同从网上发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丙方)签定合同返回后由企业打印纸质合同(一式四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印鉴后,在2008年9月10日之前报送科技厅高新处。贷款贴息项目的承担单位要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有效的贷款合同(2007年4月1日以后)和相应的付息单据的复印件(一式二份),随同纸质合同(一式四份)一并报送科技厅高新处。

4、合同涉及项目的主要技术路线、经济技术指标、资金筹措计划等内容全部都是企业申报材料中的内容,并已经通过专家审查,原则上不能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修改。合同执行起始时间及阶段目标,按项目承担单位所填写的申请材料为准,不得调整。企业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合同的执行截止期限。无偿资助项目合同执行截止期最晚可调整至2010年5月;贷款贴息项目合同执行截止期最晚可调整至2011年5月。

5、各有关市级科技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并指导有关项目承担单位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次合同签订工作。 

附件: 合同签订工作流程

                          安徽省科技厅高新处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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