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科学仪器拥有单位向管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合肥市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平台协作共用仪器及设施信息表》,报送服务中心。
专家委员会对申请参与协作共用的仪器设施的性能指标、机组技术水平和单位协作共用服务水平进行评估。
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专家评估意见以及协作共用仪器设施配置状况确定参与协作共用的仪器设施名单,由管委会办公室通知仪器单位并向社会公告。
参与协作共用的仪器设施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及达到协作共用仪器设施技术指标先进,配置合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