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示范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勾勒出大致框架

发布日期:2010-02-07 来源:安徽商报 作者:

  在皖江示范区规划正式获批后,如何实施这一战略规划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月1日出台的示范区规划实施方案,对示范区规划建设实施的主要任务进行了明确。

    ◎打造优势产业基地 着力打造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

    示范区将围绕产业升级和培育新的增长点,积极吸纳资本、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构建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围绕装备制造业、原材料产业、轻纺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六大产业,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推进产业集聚、打造一批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推进示范区企业与国外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的合资合作,进一步做大做强。

    ◎加强开发园区建设 用地确保承接产业转移需求

    推进现有园区转型升级,建设产业承接集中区,创新园区合作共建机制,高水平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平台。支持园区扩区升级,制定跨区域合作共建开发园区和产业集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实施皖江城市带产业开发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示范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建设总体规划和起步区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新增耕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有偿调剂使用制度。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整村推进试点,推进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可在示范区内调剂使用。实行项目供地准入制,制定保障承接产业转移需求的用地政策。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与长三角区域科技资质互认

    构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全面落实自主创新优惠政策,加大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建立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大学园区。建立与长三角区域科技资质互认制度。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激励机制。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和培养工程。

    ◎构建现代城镇体系 实现产业承接与城镇化发展相融

    加快城镇化进程,优化城市功能分区,增强中心城市功能,实现产业与城镇互动发展,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支撑。突破行政区划界限,探索跨区域合作新途径。适时调整行政区划,优化产业和城镇发展空间。推进沿江城市跨江联动发展,实现产业承接与城镇化发展相融合。加快合肥经济圈一体化、芜(湖)马(鞍山)同城化。加快马鞍山、铜陵等资源型城市转型。加强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县城要加快发展为中小城市。

    ◎强化基础设施支撑构建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构建与长三角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完善人水和谐的水利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区域信息一体化。推进以快速客运铁路和城际铁路为重点的铁路建设,以加强示范区与周边地区互联互通为重点的高速公路网建设,以合肥新桥国际机场为重点的机场建设,以安徽段长江干支流航道整治和现代化港口群为重点的内河运输体系建设,以及合肥等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建设区域性数据中心、呼叫中心等;优化能源供应结构,积极发展核电等新能源。

    ◎加强资源节约集约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加强用地调控,提高投资产出强度,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示范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制定促进承接产业转移的环保政策。推进国家和省循环经济试点,加快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大生态环保工程。

    ◎促进区域联动发展 参与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

    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区域合作,深化与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扩大与珠三角、环渤海、海峡西岸、港澳台等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密切与中西部地区的联系。推进与长三角在科技要素、人力资源、信用体系、市场准入、质量互认和政府服务等方面的对接,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三级运作”区域合作机制。辐射带动皖北、皖西、皖南地区联动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积极创新体制机制 城乡居民统一登记管理

    设立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制定支持示范区发展的财税、金融和人才政策;建设多层次的融资平台和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建立适应转移企业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国家级引智基地;开展价格改革试点,试行大用户直供电;改革户籍制度,实行城乡居民统一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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